當代技術系統與創新可能(吳泉源紀念論壇II)

主持人:秦先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教育中心 助理教授)

環繞「拼裝之島」的列車: 科技混生性的概念分析與台北的軌道運輸系統

黃令名(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博士後研究學者)
評論人:秦先玉

本文以台北捷運與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兩個大型都市軌道運輸系統工程為案例,提出科技混生性的概念,解釋在科技後進國家如台灣經常出現的拼裝科技與系統整合現象。科技混生性意指在一科技系統之中,並存著來自於不同國家的技術物、知識、設計理念、意識形態且使得該系統能夠順利運作。然而,本文也指出,科技混生性的概念必須要在特定的條件條件之下應用才能得出有意義的分析:技術物的功能與意涵因為整合而發生改變、設計理念與意識形態矛盾的技術物與知識經過整合之後使得科技系統能順利運作、以及因為科技的整合而使得建構科技系統的行動者之間的權力關係發生改變。從台北捷運與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的案例中,本文爬梳外籍顧問與本地技術官僚與工程師的合作關係,並且分析包括台北捷運路網規劃、車站規範訂定、台北車站設計規劃、車站地下街的設計等具體技術實作案例,指出台灣軌道運輸科技的科技混生性的根源,在於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追求科技自主性的彈性策略,並且透過與國際專家一同協作的「合署辦公」制度,形成產生科技混生性的具體機制。

關鍵字:科技混生性、拼裝、系統整合、台北捷運、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

情慾渴望科技—近代情趣按摩棒發展簡史及其爭議

林宛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研究所 碩士班研究生)、翁註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研究所 副教授)
評論人: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 退休教授)

情趣按摩棒從古至今一直存在於女性私密生活中。最早的情趣用品雖不可考,但世界各地考古遺物不約而同地出現形似陽具的器物,被推論可能是當時的性玩具。然而,這些器物的使用經驗,以及女性情慾的書寫,在當時的歷史舞台上往往缺席或隱晦不明。
如果情趣按摩棒象徵女性自主追求情慾,那麼近代第一支情趣按摩棒是如何問世?技術史家Maines將19世紀末期治療女性「歇斯底里」的醫療震動器械視為情趣按摩棒的緣起,不過Lieberman並不同意 Maines 的看法;情趣按摩棒的歷史起源,各家並沒有一致性的說法。約莫1970年代,女性主義性教育專家Dodson在女性自慰課程中「挪用」肩頸痠痛按摩器,才確立了電動按摩棒乃是女性追求性愉悅的產品定位。這個挪用,恰巧見證在1920至1970年代間,情趣按摩棒處於產品屬性定位不明的尷尬狀態。直到21世紀,影音媒介的轉型衝擊了色情產業,情趣按摩棒的市場發生改變,廠商導入設計專業,各式標榜以女性使用者為中心、滿足女性情慾的情趣按摩棒相繼而出。
近代情趣按摩棒,乃是如何在不同時期中的社會禁忌、性別成見,以及情慾壓抑中,形成其獨特的發展歷程及產品形式?其中,各個關鍵「行動者」,包括使用者、情慾論述、情趣按摩棒及設計師等,他們間的動態關係,形成什麼樣的科技應用及形式演變?這個過程,能否藉由「科技與社會研究」,以及設計文化研究的觀點,獲得進一步的詮釋?本研究嘗試回答前述問題。

關鍵字:情趣按摩棒、性別研究、科技與社會研究、設計文化研究

從STS視角看金融科技監理的初嘗試

臧正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副教授)
評論人:劉秋婉(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助理教授)

金融科技監理的研究基本上試圖回答兩大命題:(1)監理機關應該如何監理應用新興科技而產生的金融服務創新?(2)監理機關是否以及應該如何運用新興科技來落實甚而強化對金融科技創新的監理?前者所涉議題諸如科技業者利用區塊鏈技術創生密碼資產,進而進行籌資活動;乃至於金融業者利用機器學習技術提供更加客製化與精準掌控風險之授信業務等。後者所涉議題則關注監理機關自身科技知能的強化與數位轉型,推行所謂的監理科技(Supervisory Technology)。然無論何種命題,「金融科技」本身便有強烈的STS性格,而「監理」亦能被理解為一種STS與法學及政策學交集的產物。然我國現有的文獻卻似未見有嘗試透過STS 視角與金融科技監理的研究相互對話者。作者作為一STS領域的門外漢,不自量力地盼開展這樣的嘗試,欲透過這篇短文梳理出幾個STS可以與金融科技監理領域對話的議題。舉例而言,當監理機關嘗試透過數位申報與監控系統實現對純網路銀行的監理時,是否有可能透過實驗室研究的取徑搭配俗民方法論,將監理機制的產生視為一種科學知識,探討相關申報的標準與規範究竟是如何在監理機關及相關知識社群中產生,而又將透過何種機制而對監理機關與銀行間的互動模式產生可能的質變?又以區塊鏈與泛人工智慧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為例,是否有可能透過科技的社會建構論之視角,解譯當前金融科技領域廣為流行的指向性語彙,諸如「去中心化金融」、「普惠金融」甚或「金融民主化」,並進一步分析上述技術是否具備相當程度的政治性或必然導致某種社會秩序或服膺某種價值?又,現行如比特幣等各種虛擬通貨的運用,是否已經存在行動者網絡,可否透過ANT理論的視角觀察與梳理行動者間的相互關係?而監理機關作為其中之一的行動者又應該如何施展作用力?須強調者,本文之目的僅在於點出或可透過STS視角進行深入研究的金融科技監理議題。換言之,作者期待透過這篇並無具體研究成果的短文,在年會中與STS的研究社群請益,招募未來對相關議題有研究興趣的夥伴同行。

關鍵字:金融科技監理、監理科技、監理知識、實驗室研究、行動者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