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元朋/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
本研究計畫從屬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李尚仁教授所主持的「中央研究院主題研究計畫:醫學的物質文化」,執行期限為2013 年 1 月 ~2015 年 12 月。
本研究計畫題名為「龍骨的社會生命史」,乃是針對特定醫療素材所進行的物質文化研討。就研究方法而言,這個計畫傾向採用物質文化研究範疇的方法論。此外,由於本研究計畫有相當大的篇幅涉及了「物/物性」的認定、「物的價值」,以及「物的交換機制」等議題,因此,「物的社會生命史」(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Arjun Appaduri,1988),這個當代文化人類學剖析物與消費問題的重要觀點,將成為本研究計畫所嘗試運用的最主要方法。
「龍骨」是傳統中國醫學裡的常用藥物,它的真實身份其實是古代脊椎生物的化石,但在近代以前的中國傳統醫療活動裡,卻往往被認知為真龍之骨蹠。從文獻上看來,「龍骨」見載於傳統中國醫療文本的時間,至遲不晚於公元1至3世紀間,而傳統醫家對於這味藥物的使用,基本也是長期而持續的。
對於本研究計畫而言,古代中國先民所抱持的「龍/龍骨」關聯認知,正適足導引出一個潛藏於「醫療」與「物質文化」兩範疇裡的研究議題:此即,一種長時間被人們運用於醫療目的的素材,人們竟然很可能完全錯識其物質屬性。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物質文化的場域裡,一個認知整體的部分環節即使出現謬誤,往往也不必然就會造成相關知識的全面崩解。尤有甚者,謬誤的部分,有時還能衍生出其它層面的、確切的真實——這正是本研究計畫的旨趣所在。舉例而言,儘管當代藥學家已然確認「龍骨」乃是中生代(Mesozoic)、新生代(Cenozoic)哺乳動物,包括象類(Proboscidea)、犀類(Rhinocerotidae)、三趾馬(Hipparion Spp)、牛類(Bovidae)、鹿類(Cervidae)的骨骼化石,而其化學成分則包括碳酸鈣[CaCO3]、磷酸鈣[Ca3(PO4)2]、鐵[Fe]、鉀[K]、鈉[Na]、氯[Cl]、硫酸根[SO42−],以及微量的稀土元素 (Rare Earth);但當代華人社會的中醫治療者所奉持的藥性準繩,卻依然是「龍骨」的本草古誼,而其臨床且還確有療效。
作為史學研究的對象,中藥材龍骨的特殊性是多方面的。首先,不同於絕大多數可以在18世紀以來西方「生物分類法」下歸屬品種的傳統中國藥材,龍骨並非專屬某一種物類,它其實是許多物種的總合泛指。 其次,在恪求藥材始原的「傳統本草學」裡,古代中國藥學家們面臨了一種詮釋上的困境,他們既認為龍骨的來源是龍,但又無法說明為何那「生而不可得見」的龍,竟會有骨殖遺世。第三,在物質屬性的判定上,龍骨在近代深受各種社會文化變遷的影響,包括新學問的傳入、以及繼之而來的道德性與必要性的爭論,甚至是國家法律的規範,而原本使用龍骨的文化,也因此而出現相應的轉向。就這些點看來,龍骨誠然是獨特的,它的認知與使用,常能引發爭議並反映世變,但其它藥物卻未必都擁有類似的際遇。
就性質上而言,龍骨的社會生命史,其實是一種關乎人類認知的物性變遷史;同時,它也可以視之為是一種「昨是今非」的認知變遷史。在本研究計畫的範疇裡,物質屬性的對錯與否,端看認知為何?而人們對於物的質性認知不僅常是複數存在的,而不同的認知又總會共伴座落在特定對象之上。關於此,龍骨又洵是顯例。近代以前,醫療認知之外,別有龍的認知;近代以降,則越見傳統醫學、西方醫學、古脊椎生物學,乃至於官方利源考量等各方認知的角力與互動。
總之,與龍骨相關的本研究計畫,或許無法成就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研究典型。不過,觀察龍骨的歷史變遷,卻仍然有助於闡明那些與醫療相關的物質文化所可能具有的複雜歷史過程與認知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