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3年3月22 日第三屆理監事網路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月18日第四屆理監事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設置緣由與目的
為鼓勵年輕學子投入STS相關研究,本學會特別設置碩士和博士論文獎,以獎勵優秀的碩士論文和博士論文。

第二條 獎金來源及收支規定
由理監事會於本學會每年的經費預算中編列獎金。

第三條 獎項與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為從事 STS 相關研究的碩士或博士學者,得以其已完成之碩士和博士學位論文申請。
徵獎當年度往前回溯三年內(含當年度)完成之碩士和博士論文均得以申請。

第四條 獎勵標準
獎勵名額:若干名,由當年度理監事會視預算決定。
獎項:分為碩士優秀論文獎和佳作獎;博士優秀論文獎和佳作獎。
獎勵金額:優秀論文獎:新台幣5000元;佳作獎:新台幣3000元。

第五條 徵稿、給獎條件、及表揚
一、徵稿時間與格式:本論文獎每年徵稿一次。申請者請繳交已通過學位考試的完整學位論文電子檔和申請表。
二、給獎條件:本學會組織論文獎評選委員會以決定得主。論文獎執行辦法常務理事會另訂之。
三、獲獎者於每年年會中由理事長公開頒獎表揚,並公告於學會網站、於年會中安排發表論文。

第六條 本辦法由學會理事會執行,執行要點另訂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