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有可能是RCA員工

林靖芝/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碩士生 

2015年才正要進入暑假,八仙樂園發生嚴重的塵爆意外,玉米粉讓水上樂園與地獄般的火海產生危險連結。一場惡火燒出了玉米粉的風險知識,也燒出大家對於公共安全的關注,後人得以「有機會」從歷史經驗中有所警醒。人難以預知災害,我們惟有透過歷史經驗或新知識的產製,盡可能從中學習並調和人類與環境的互動。無奈的是,你我所處的時空仍有許多諸如此類的事件,因為未可知、或是儘管已知但卻未充分告知資訊所發生的危害,並為此付出代價。換言之,儘管「有機會」學習,但一片究責、檢討聲浪過後,不代表社會真的有能力解決問題並從中進步,因為人們遺忘的能力比自己所想像的強上許多。

RCA工傷污染案,是留聲機裡一個拒絕被遺忘的聲音。1960年代末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簡稱RCA)在台設廠,期間任意傾倒 具致癌性的化學廢液(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等 ),造成土地及地下水污染。儘管證據指向RCA管理階層對污染問題知情,但廠內員工並未被告知,且在幾乎沒有防護的勞動條件下,直接接觸並吸入溶劑所揮發的難聞氣味,甚至長期飲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員工並沒有意識到這些他們覺得很好用的「神奇清潔劑」,同時也是侵蝕他們健康隱患。直到RCA關廠後,1994年污染問題被揭露,RCA員工才開始意識到,工作時的接觸與暴露可能與他們相繼罹癌或其他疾病的發生有所關連,進而組織自救會、提起訴訟,展開長征。一審歷時十餘年,主要難題在於確認疾病的發生與侵權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而台北地院於2015年4月17日一審宣判,採取「蓋然合理性」與「增加健康風險」為論據,判RCA員工勝訴並判賠5.6億,目前全案原被告雙方皆提出上訴,往後的訴訟之路仍然漫長,這一群孱弱病苦的RCA員工還得持續奮戰,而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對國家以及對污染者的究責仍是未竟之業。

RCA員工常說這場戰役他們有幸得到了多元社會力的協助,所以他們希望自身所受的苦痛與付出的代價得以換來大家的平安、免於遭受相同的折磨。而這個「歷史上」的RCA工傷污染案是否已讓政府與台灣社會有所警醒?現今台灣仍高度向科技資本傾斜,儘管有越來越多證據顯示科技產業製程中化學品應用充滿健康風險及高度的不確定性,但為了成就國家經濟發展、替少數資本家累積資本,至今勞工仍然被迫暴露在風險之中,可能持續預支著「健康本」而不知。而除了勞動安全的疑慮外,環境破壞的問題更是時有所聞,而這些污染以各種形式出現並與你我共存。所以雖然RCA案好像只是RCA員工「他們的事」,但環顧現下台灣的政經結構與勞動、生活環境,也許有一天我們也會面對和RCA員工一樣的處境,我們都有可能是RCA員工。

1:2014年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將「三氯乙烯」列為第一類致癌物,確認三氯乙烯會導致人類癌症的發生,而四氯乙烯也被列為第二類致癌物,表示可能導致人類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