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及申請辦法
第一條 設置緣由與目的
為鼓勵年輕學子投入STS相關研究,本學會特別設置碩士和博士論文獎,以獎勵優秀的碩士論文和博士論文。
第二條 獎金來源及收支規定
由理監事會於本學會每年的經費預算中編列獎金。
第三條 獎項與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為從事 STS 相關研究的碩士或博士學者,得以其已完成之碩士和博士學位論文申請。
徵獎當年度往前回溯三年內(含當年度)完成之碩士和博士論文均得以申請。
第四條 獎勵標準
獎勵名額:若干名,由當年度理監事會視預算決定。
獎項:分為碩士優秀論文獎和佳作獎;博士優秀論文獎和佳作獎。
獎勵金額:優秀論文獎:新台幣5000元;佳作獎:新台幣3000元。
第五條 徵稿、給獎條件、及表揚
一、徵稿時間與格式:本論文獎每年徵稿一次。申請者請繳交已通過學位考試的完整學位論文電子檔和申請表。
二、給獎條件:本學會組織論文獎評選委員會以決定得主。論文獎執行辦法常務理事會另訂之。
三、獲獎者於每年年會中由理事長公開頒獎表揚,並公告於學會網站、於年會中安排發表論文。
第六條 本辦法由學會理事會執行,執行要點另訂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執行要點
一、頒獎時間:本論文獎於每年年會時頒獎。
二、執行小組與評選委員會:本學會由理監事聯席會議指派理監事二到三名組成「碩士和博士論文獎執行小組」,辦理公告、組織評選委員會事宜。執行小組針對「碩士論文獎評選委員會」和「博士論文獎評選委員會」各邀請三到五名相關專家學者組成, 兩者本會會員均不得少於一半,且申請人之指導教授不得為評選委員會成員。
三、徵稿時間: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到隔年一月三十一日。
四、公告:「碩士與博士論文獎執行小組」須通知本會全體會員,並於學會網站公告,並得函請其它相關機關公告之。
五、審查方式與機制:碩士論文獎評選委員會和博士論文獎評選委員會應互推一人為主席,主席應召開評選委員會,委員會討論並決定評選辦法,就所有候選論文評選出得獎作。
六、本辦法由常務理事會根據「設置辦法」而訂之,修訂時亦同。
申請資料
將下列資訊以電子信件方式寄至sts.org.tw@gmail.com。
信件主旨:碩士和博士論文獎申請資料-您的姓名
信件內容:
論文作者姓名:
性別:
畢業學校:
畢業系所:
學位別:碩士或博士
畢業年月日(需與畢業證書相同):
指導教授: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電子郵件:
論文標題:
附件:畢業論文及畢業證書電子檔。
請將畢業論文存成沒有密碼保護的PDF檔,並將檔名設定為 您的姓名_論文標題 。
請將畢業證書請存成JPG檔,並將檔名設定為 您的姓名_畢業證書 。